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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抓!11人竟跑到港珠澳大桥的桥墩上垂钓

来源:新华网编辑:马永欣发布时间:2020-10-20 10:43:34

  新华社广州10月19日电(记者田建川 胡林果)港珠澳大桥水域是海事部门重点监管区。近日,竟有11名“垂钓发烧友”擅自坐船到港珠澳大桥的桥墩上钓鱼。海事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将非法垂钓人员全部抓获,还收缴了26根鱼竿和5箱渔获。

  日前,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巡航中发现,位于青州航道的54号桥墩处有异样,该桥墩防撞钢箱内竟然有多根鱼竿伸出,而且箱内有人。执法人员随即对周边桥墩展开巡查,在另外两个桥墩处也发现了类似情况。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进入港珠澳大桥一级警戒区桥墩钓鱼、在非通航桥孔滞留等行为都是禁止的。这样的垂钓行为不仅严重影响青州航道的通航环境,还危及大桥和垂钓人员自身的安全。

  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并和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开展联合执法。此次行动共抓获11名垂钓人员,起获26根鱼竿和5箱渔获。执法人员在确认桥墩内部和桥梁无异常后离开。

  经调查,这11名垂钓人员分两批乘船到达上述水域并登上桥墩,运送垂钓人员的船只为黄某所有。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500元。11名登墩垂钓人员态度端正,配合调查,念其初犯,公安机关对他们予以警示教育处理。

  海事部门提醒,港珠澳大桥水域严禁任何船舶运输垂钓者非法登墩垂钓。垂钓爱好者应完善自身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正当渠道选择安全水域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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