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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鹤壁市示范区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来源:鹤壁网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7-22 15:12:33

  示范区教体文旅局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文件精神及《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鹤教体基〔2020〕16号),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就做好示范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消除大班额原则。

  

  二、学校招生范围

  

  (一)淇水湾办事处所辖区域学校包括鹤壁市致远中小学、鹤壁市辅仁中学和鹤壁市辅仁小学。

  鹤壁市致远中小学承担淇水大道以东、南海路以南、鹤淇大道以西片区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同时负责接收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少年儿童就读。

  鹤壁市辅仁中学、鹤壁市辅仁小学承担泰山路以西、南海路以南、鹤淇大道以东、淇水大道以北片区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同时负责接收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少年儿童就读。

  (二)古城办事处所辖区域学校包括鹤壁市明志中学、鹤壁市明志小学。

  鹤壁市明志小学承担古城办事处区域内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承担高村、二郎庙、古城、王屯四个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任务。

  鹤壁市明志中学承担古城办事处区域内商业住宅小区以及所辖村庄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同时负责接收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少年儿童就读。

  (三)示范区内农村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不变。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

  四、入学报名条件 

  (一)户籍在示范区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示范区辖区农村或社区户籍)。由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家庭住址一致),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直接到招生范围内相应中小学学校报名。

  (二)在示范区辖区内购房的监护人,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身份证;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本市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小学出具的《跨县区升学申请表》。到招生范围内相应中小学学校报名。

  人户一致主要有以下情况:

  ①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有效房产证明持有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②适龄少年儿童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一直未发生迁移或者整体迁入时间超过三年(截止到 2020年7月25日),房产有效证明持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需租赁地社区警务室审验盖章或房管局租赁登记备案)或有效房产证明,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监护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监护人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示范区城区五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鹤壁市辅仁中学、鹤壁市辅仁小学、鹤壁市致远中小学、鹤壁市明志中学、鹤壁市明志小学)招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网络信息采集。学生或家长于7月26日—8月5日利用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 小学一年级登录“小学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初中七年级登录“初中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划片范围学校,按页面上的提示,完善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信息采集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家长(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2.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点学校组织人员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全面掌握报名学生整体情况。

  3.现场资格确认。8月8日—8月10日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4.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批。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和房管部门通过网络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各招生学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校的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区教体文旅局(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稿发至sfqzsgz@126.com)。

  5.录取报到。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于8月18日—8月20日在网络报名平台和学校门口公布。家长可于上述时间登录招生平台或到学校门口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学校组织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资格。

  (二)示范区农村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1.示范区2020年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农村学校及民办学校于7月26日—8月10日参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程序,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或直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学校统一按照网络报名时间组织家长报名,对于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家长,学校可提供招生系统中的信息采集模版,采取现场采集信息及确认的方式进行。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循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备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违规超范围、跨省辖市进行招生。要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招收新生名单,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再进行公示,然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农村学校及民办学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校的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区教体文旅局(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稿发至sfqzsgz@126.com)。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于8月18日—8月20日在网络报名平台和学校门口公布。

  (三)学籍注册和报到入学

  示范区各中小学于2020年秋开学初开始进行新生注册及学籍接续工作。未经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批同意的学生,不得进行一年级学籍注册及七年级学籍的接续。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批通过的录取新生,各中小学要在省、市规定时间内(以省教育厅下达时间为基准)完成为一年级新生注册学籍及七年级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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