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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 强制腾退一处涉案房屋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10-08 15:42:14

  9月22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十余人前往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成功强制腾空一处涉案房屋,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聊城中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被执行人——某服装厂、张某某、李某甲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东昌府区新区街道的房屋一处,竞买人李某乙竞得上述财产,并交纳成交价款。该房屋一直被多名案外人占用,聊城中院张贴强制迁出公告后,除案外人李某丙未迁出外,其他案外人均已自动迁出。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聊城中院最终决定强制腾空该涉案房屋。

  9月22日,聊城中院执行一庭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核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空房屋过程公开、透明,整个行动有序进行。由于涉案房屋占地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且物品众多,这次腾空房屋工作参与搬运人员50余人,清理物品20余卡车,共历时两天。涉案房屋内的物品被清腾完毕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将该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李某乙,并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将腾退的物品妥善保管,书面通知案外人李某丙限期领取。

  “这次强制腾空房屋充分展现了法院执行的行动力和威慑力,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聊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宁照铜表示,将继续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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