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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理应还给老师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徐颖发布时间:2019-11-26 17:00:08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跪”着的老师,教不出有责任感的学生。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越来越不敢惩戒“问题学生”,甚至对学生违纪犯错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造成这种尴尬现象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体罚学生与适度惩戒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和标准。就连“罚站罚跑”究竟是合理惩戒,还是体罚学生,都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教师对违纪犯错学生采取一些合理、适度的惩戒手段,就有可能被定性为“体罚或变相体罚”,轻则扣罚工资,重则直接丢掉“饭碗”。

  教育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细化了教师惩戒学生的情形、方式、界限等具体标准,并规定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同时,对侮辱、体罚学生的各种行为予以了明确限制。

  这在合理惩戒与体罚学生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清晰的界限,给了教师敢于惩戒学生的底气和勇气,有利于扭转教师不敢管教学生的局面。    邯报融媒体通讯员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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