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教育 > 正文

“高中生娶初中生”不只是一场闹剧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徐颖发布时间:2020-12-02 16:09:40

  近日,广东汕头“高中生娶初中生”视频在网络流传后,引起各方关注。广东汕头潮阳区贵屿镇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我们千万别只把这事当成闹剧,其背后的法律问题着实不容忽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法律对结婚年龄有着明确规定: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

  一个17岁,一个13岁,正处在人生中最富生机和活力的年纪,本应该是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层面,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社会,都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义务。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目前,当地政府部门已责令家长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并表示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劝导其复学。

  但这还不够。希望通过对此事的处理,把法律的种子广泛地播撒出去。不妨以此事件为契机,在田间地头开展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彻底铲除滋生这类闹剧的土壤,营造出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杨波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