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就是当某人资金不足,用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件,“低价”抵押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一类车辆。该类车的售价不到实际车价的三分之一,容易出现归属变动、多次交易等问题,但因为价格低,对很多人都有巨大的吸引力。而胶州市的张先生正是因为这巨大的诱惑力,买了一辆抵押车,差一点让自己车财两空。
2019年7月26日,胶州市公安局胶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电话里张先生称自己停在自家门口的白色宝马轿车被盗。随后,胶西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一辆皮卡车拖着被盗车辆与两辆嫌疑车辆行驶入胶州市胶西办事处。胶西派出所对案件高度重视,立即抽调骨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一番努力,专案组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并进一步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在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警迅速出击,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费某某(男,32岁,山东省曲阜人)、赵某某(男,27岁,日照市莒县人)。7月27日,经过连夜的审讯与调查,民警顺线追击,又抓获了孙某某(男,32岁,胶州人)、范某某(男,33岁,胶州人)、王某某(男,31岁,胶州人),一举打掉了这个抵押车盗窃团伙。目前,该盗窃团伙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民警经审讯,发现案件背后另有隐情。张先生所购的5系宝马只花了10万,之所以如此便宜,是因为宝马车原车主是在已经将宝马车抵押给租赁公司之后,又转手卖给张先生。由于租赁公司找不到车,遂决定以委托他人的形式寻找宝马车的下落,于是租赁公司便委托孙某某寻找宝马车。有过作案前科的孙某某接到这个“任务”后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想要瞒天过海,把这辆车据为己有,于是7月20号左右,孙某某借机冒充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找到范某某,并告诉范某某如果将张先生的车辆盗走并开回“公司”,就支付给范某某4万元的好处费。范某某在利益诱惑下又纠集了费某某等人实施了盗窃。就这样,张先生购买的抵押车被这一犯罪团伙“安排”了。孙某某等人专挑抵押车下手,由于张先生所购买的抵押车有多次交易的记录,是原车主在抵押给租赁公司的前提下又卖给张先生,所以价格才会比实际售价低一多半,如果张先生通过正常渠道购买车辆,就不会出现这类情况。如今抵押车的价格非常诱人,不少人心存侥幸购买抵押车,殊不知抵押车来路不明,有可能还有多次交易,甚至是盗抢车辆。很多不法分子会在抵押车上安装定位系统,在买家开车离开之后暴力抢回或者偷偷盗回。民警提示,如果购买车辆,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或者低于实际售价太多的车辆,尤其是抵押车辆,切勿因小失大车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