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截至6月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36万人,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3%和75%,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去年10月,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等。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三定”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共7个处(室)。其办公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5号楼(暂)。
重庆市医保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1.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检查
2.对骗取医保基金支出和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
3.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4.在医保基金监督中对可能被隐藏、转移、灭失的资料进行封存
5.对具有《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6.对举报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奖励
7.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8.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重庆市医保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1.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档案)查询、政策咨询
2.受理医疗保障投诉、举报事项
3.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办理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
7.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出具
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关联
10.市内参保人员到外省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登记
1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疾病管理
12.生育津贴核发
13.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申请及基础信息变更
14.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15.药品目录内药品备案
16.提供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
(资料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