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济宁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金乡县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情况作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济宁市选定金乡县作为试点县,自8月27日起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
据济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车管所所长曹景尧介绍,8月27日,济宁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在金乡县共开通金乡县公安局车管所、交警大队三中队、缗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4个电动自行车登记受理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首日,共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258面。其中,正式号牌72面,临时号牌186面。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求,加快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进度,9月2日,金乡县又开通了金乡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王杰派出所、高河派出所、鱼山派出所4个电动自行车登记受理点。截至目前,8个电动自行车登记受理点,已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4327面。其中,正式号牌1475面,临时号牌2852面。
公安机关本着“应挂尽挂、能挂尽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或备案。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分三种情形办理,第一种情形是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第二种情形是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第三种情形就是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进行备案,发放临时号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不适用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应当申办机动车登记并悬挂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实行免费办理,号牌制作费用由各同级财政承担,严禁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严禁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电动自行车号牌和临时号牌式样、规格、材质全省统一,编号均为7位数字。其中,电动自行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字体和框线为白色;临时号牌,底色为白色,字体和框线为黑色。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使用全省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业务办理顺序,依次生成号牌号码,确保发放公平公正。
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挂牌业务,金乡县公安机关推出三项便民服务措施。一是“就近办、快捷办”。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等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广布登记服务点。目前,开通8个受理点,还将开通12个。下一步,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机动车登记代办服务站、乡镇政务服务网点、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场所设置登记点,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触角,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二是“网上办、掌上办”。关注“济宁市车辆管理所”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在线自助申领临时号牌,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提供现场领牌和邮寄号牌两种服务方式,供群众自主选择。截至目前,群众通过“济宁市车辆管理所”微信公众号申领临时号牌2008面。三是“上门办、流动办”。将积极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外卖、快递等企业和单位进行对接,了解掌握车辆状况及挂牌需求,合理安排挂牌时间,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延伸登记服务触角,推行乡村流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