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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再提升

来源:大众网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19-09-08 21:35:17

  日前,威海市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其中,与原政策相比,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提升最高可达10%。据介绍,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虽仍为1.8万元,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8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比原政策提高10%;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比原政策提高5%;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部分给予75%补偿。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补偿。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救助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威海市将继续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起付标准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取消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比原政策提高10%;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其中10万元-20万元部分比政策提高10%,20-30万元部分维持原政策不变;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比原政策提高5%。

  根据新政策,威海市2019年居民医保还将新增财政补助30元,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其中,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险2018年按每人66元筹资,2019年将按每人81元筹资,每人提高15元。

  新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还将按新政策对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障费用重新核算并补报,补报工作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直接返回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因此,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发生过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8万元的普通参保居民,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的重点救助对象(低保、特困、孤残儿童),如果没有开通社会保障卡银行功能,请尽早到附近的工商银行开通,以保障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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