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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征求意见已一年新停车收费办法咋还“难产”

来源:齐鲁晚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19-09-19 09:31:38

  文化西路上的健康城地下停车10元/小时,车位繁忙。

  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济南市停车服务价格按区域划分的收费标准。

  在济南市区特别是市中心的社会停车场,2元/小时的停车费已经鲜见,部分停车场已涨到10元/小时。这些停车场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有自主定价权。而一度被认为将带来市中心停车费涨价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在网上征集意见已1年时间,至今仍未出台。而目前不少社会停车场的收费比政府指导价高出很多。

  10元/小时停个车

  嫌贵也没办法

  15日,从外地开车来济南的郭先生准备带一家人去泉城广场玩,但由于对道路不熟,错过了广场的停车场入口,在附近看到一处停车场就抓紧开了进去。他没有注意到停车场入口的停车价格公示牌写着的小型车辆10元/小时。“上午10点停好车,下午4点多去取车,出来交钱时显示要交60元,6小时60元,这个价格也太贵了啊!有一种被宰的感觉,难道因为靠近泉城广场就这么贵?”

  郭先生不知道,这处停车场附近有齐鲁医院、省口腔医院、省中医,是济南停车位最紧张的区域之一,这里地下300多个停车位每天都很繁忙。“地上是8元/小时,工作日早上7点多就满了,满了就只能停地下停车场,10元/小时。”17日上午,金光健康城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

  地下停车场的门岗工作人员显然已多次解答收费贵的问题,她熟练地指了指门岗下的停车价格公示牌说:“看我们这是橘色的牌,和政府定价的蓝色牌不一样。这是个体的停车场,是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也经过了物价部门的监督和同意,停车场也公示了停车价格,是合法经营。”

  一路之隔,省中医院内的蓝色停车价格公示牌写着,院内停车执行政府定价,8时至20时2元/小时,门诊患者车辆凭证可以免收4小时车费。不过,引导停车的工作人员说,院内的车位总共100多个,很紧张,工作日一般早6点半之前就会停满,只有有车出去,才能再放进来。

  执行市场调节价的

  停车场形成区域价差

  目前,济南的停车收费依据的是《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246号),其中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社会力量依法独立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些停车场定价可以自主决定,政府不进行干预,通过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来调节。”济南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市场调节价尊重停车市场的供需关系,一定程度上引导车主绿色出行。

  虽然现行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并不以区域区分停车费,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场、宾馆等的配套停车场基本已出现了区域价差,这也可以看作市场无形之手起到的作用。距离大明湖及泉城广场最近的恒隆广场、开元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费都是8元/小时;银座商城9时至22时小型车6元/小时,良友富临大酒店除住宿就餐外停车6元/小时,银座玉函店停车费4元/小时。

  2018年9月征求意见的《济南市发改委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提出拟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所)划分核心、一类、二类、三类,按区域类别差别化收费。

  与现行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不同,征求意见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和上述《通知》将目前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市内各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纳入政府价格管理,拟规定收费标准由经营单位根据所处区域,以相应区域类别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所)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原则确定。

  记者发现,随着停车价格一路上涨,目前不少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场、宾馆酒店的停车费已高出征求意见的上述《办法》和《通知》中的价格。

  新办法要出台

  需考虑很多方面

  2018年9月,《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但是,至今已1年却没有出台。其中关于交通枢纽停车场收费标准则在今年4月16日,由济南市发改委征求意见,拟对济南火车站、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和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记者了解到,新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1年仍未出台,与市民担心市中心停车收费特别是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会因此大幅提高有关。新办法若按照征求意见中的规定出台,很多商场酒店需要执行政府指导价,这个指导价能否充分反映市场这双无形的手的调节作用,比现在更好地引导绿色出行仍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此外,对大医院周边的停车紧张区域如何定价,仍有很多不同的想法。“比如,有的人建议说来看病停车就该免费,但是也有的人建议只要能停上车,多贵都可以,价格高一些能让其他不来看病的车自主停到其他地方。”济南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双方的说法都有道理,从这个例子也能看出新办法要出台仍需要考虑很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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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就想推广区域差别化收费

  其实,济南早在8年前就拟推广按区域类别差别收取停车费。2011年,当时的济南市物价局、市公安局通过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的《济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推广实行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按区域类别差别收费的办法,以逐步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引导人们少开车、乘公交车或采取其他方式出行。拟规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晚上的原则制定。

  当时拟对各区域类别停车收费标准为:以小型汽车白天停车为例,一类区域占道停车泊位6元/辆·小时,露天停车场5元/辆·小时,地下停车场4元/辆·小时。二类区域占道停泊位4元/辆·小时,露天和地下停车场均为3元/辆·小时。三类区域占道停泊位2元/辆·小时,露天和地下停车场均为2元/辆·小时。2012年9月7日再次召集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不过,在此后公布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246号)中没有明确。

  2016年6月,当时的济南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就规范我市停车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在召开专题座谈会基础上,邀请市民填写调查问卷。从问卷设置能看出,这次征求意见希望将市内停车收费按区域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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