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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工程合格履约保证金马上退还,一拖拖七年

来源:齐鲁晚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19-09-22 18:08:02

  在9月19日第29期《问政山东》中提及了履约保证金问题,政府采购行为的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要交纳一笔保证金,如果完成合同的过程中出现违约或者不合格的情况这笔钱可能会被没收或者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问题,那么这笔保证金是要退还的。但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却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履约保证金交起来容易,要退回来却是难上加难,有的甚至一拖就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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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之前发包的小型水库保险加固工程,项目由日照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这个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然而工程验收后履约保证金却一直没有退还。记者在一张收据上看到,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合计125000多元,如今项目通过验收已经有两个多月,发包方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要拿到这笔钱还要再等等。同时在另一份承包合同上,记者看到同样也有一笔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没有退还发包方,日照国际海洋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已经拖了七年之久。

  记者继续走访发现履约保证金退款慢退款难的情况并非个例。早在2016年12月财政部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来是约束企业行为,结果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工程并验收合格,结果政府部门却是一拖再拖。对此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表示,“正常工程合格要马上退还,出现这样的问题确实让人很愤慨,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弱势还是我们的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

  刘兴云表态,节目结束以后会马上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建立一个监控机制举报机制,不执行政策的违反政策的要坚决处理。他还表示,这类政府采购一直是社会诟病的一个问题,财政部门作为监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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