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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和操作平台 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有福利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0-08-19 10:25:27

  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共同发布《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 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享优惠

  聚焦社区服务需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准对接居民需求,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在养老机构连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民政部门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从事养老服务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相关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城乡社区出现空缺岗位 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

  加快推进队伍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探索建设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试点推进《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和由市、区(市、县)统一招聘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增强岗位吸引力。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向城乡社区流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新选任的社区工作者一般应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一般应在3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中心),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加强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 培养使用

  提升治理服务能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聚焦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对人员缺口可通过招用高校毕业生加以补充。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试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加强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将其优先安排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的社区工作岗位,更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更好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服务提供工作。

  增加服务供给 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协调联动,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由“养人”到“办事”的转变,重点围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进一步支持各地探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基层社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对到社区就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开展各类培训

  强化职业培训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能力。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依托官网官微、报刊电视、市场服务机构网站等渠道广泛发布,并通过高校校园网、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

  针对城乡社区用人单位需求和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组织社区用人单位积极参加小型化、特色化专场招聘,多方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结合实际需要,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城乡社区服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注重对到社区就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观摩学习等形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相关社会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实施协同培养,不断提高在健康养老领域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业务水平和就业能力。

  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 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加强就业观念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投入城乡社区建设。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引导在校大学生学习社区工作知识,增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和本领。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打包政策服务清单进学校、进社区,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城乡社区用人单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

  加大扶持关怀力度,促进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健康发展。各地要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

  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通道,注重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选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领导干部力度。(燕都融媒体记者 杨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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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明年底 开展职技培训超百万人次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杨佳薇

  如何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如何利用就业机制体制和操作平台?日前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和操作平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认真做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货币和投资等政策聚力支持稳就业;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新的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体系。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增强对就业拉动能力。

  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到明年底

  开展职技培训100万人次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着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百万农民工大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到2021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

  保障各类用人单位

  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招聘用工服务,提供的招聘信息要真实合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用人单位相关资质,核实发布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到2022年底

  提供创业服务300万人

  强化创业全程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到2022年底提供创业服务300万人。推进服务体系辐射全域,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用足用好

  就业信息网络化操作平台

  《实施意见》指出,优化招聘对接平台。依托“河北公共招聘网”,强化就业岗位信息搜集与发布、求职需求汇总与岗位匹配推介、网上招聘与面试等功能,实现不同地域、不同机构之间岗位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发布。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交融互通的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用工求职对接服务。

  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协同,实行就业创业政策受理、审核、实施一体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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