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白增安)5月18日,邯郸市出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工作方案,提出在全面摸清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基础上开展彻底治理,到2025年全面完成较大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处置及时的农村黑臭水体管控体系,确保农村黑臭水体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动态随清。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各县(市、区)每季度对各行政村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不含城乡接合部或县城建成区)、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全面排查,摸清面积、位置及污染来源或隐患等基本信息,逐一建档立卡,并动态更新农村坑塘(沟渠)清单和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
强化源头污染防控。严格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及周边垃圾管控。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落实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置责任,严禁在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及周边随意倾倒填埋垃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改造,强化设施运行管理,严防未经处理的污水流入周边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形成黑臭水体。加强坑塘(沟渠)周边养殖污染治理,设置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要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因畜禽粪污清理不及时、乱排乱放产生污染隐患。强化农村涉水企业监管,完善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洗浴、餐饮、宾馆、酒店等涉水经营单位以及屠宰、清洗等涉水活动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外环境。
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完善治理验收程序,对新增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一处、验收一处。完善市级检查机制,综合采用专项检查、人工水质监测、信息化平台监管等手段,巩固拓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常态化管护体系,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要明确管护责任人,所在乡镇每月开展1次巡查,所在行政村每周开展1次巡查,汛期适当加密巡查频次,并分级建立巡查台账。建立监测监控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国家、省清单的重点水体,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汛期适当加密监测频次。对符合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条件的黑臭水体,要及时安装并联网,充分发挥市级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作用,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转自6月4日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