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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司机因开“斗气车”被判刑

来源:新华网编辑:马永欣发布时间:2019-08-18 12:00:33

  新华社重庆8月17日电(记者陈国洲)重庆一司机今年5月因开“斗气车”,最终导致交通事故。近日,该司机陈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今年5月4日上午,陈某驾驶越野车从重庆梁平区双桂街道啄子岩往机场路行驶,在一路口准备调头时,险些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并引起对方驾驶员张某的不满,双方发生口角。陈某随即在车流量大的机场路主干道上驾车超速追赶张某所驾车辆,并在超过张某车辆后多次变道行驶。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对张某进行追逐竞驶达500余米,最终当陈某的车辆由道路右车道向左车道变道,与张某所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及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受损。

  事发后张某报警,经民警认定,陈某不仅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他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危害公共安全,并且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今年8月5日,梁平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警方提醒,开“斗气车”危害公共安全,不但要负交通事故的全责,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驾车时遇到对方开“斗气车”的行为,应及时停车并报警,避免发生事故危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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