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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米的距离,这个干部却花了70元打车费,有人直接把电话打到纪委监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19-12-30 08:26:28

几百米的距离,这个干部却花了70元打车费,有人直接把电话打到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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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奇怪了,几百米的距离走路就能到,即使打车也只要起步价8块钱,这个干部竟然花了70元打车费?”

  前不久,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城子街道南大甸子村一名群众对该村微信监督群里公示的村干部用车报销提出异议,一个电话举报到浑南区纪委监委。

  原来,由于涉农社区交通不便,浑南区规定,村干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公事,如开会、报送材料等,打车费可以据实报销,但不能超出全年规定的报销上限,且要经过层层审核,每月公示。浑南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宝森说:“用车公示表中必须注明为何用车,写明起点、终点。但是举报人发现,南大甸子村每月都有一笔70元的打车费,用途是‘到派出所开会’,可村委会与派出所的实际距离仅几百米,步行就能到。”

  走路几分钟的距离,竟然多次申报70元打车费。这么明显的漏洞为什么能瞒天过海,通过层层审批呢?

  “经过我们调查核实,南大甸子村的‘两委’班子成员普遍对用车费的审核报销制度认识不足,审核把关不严,习惯于‘拿来报表就签字’,谁也没有认真对待。”张宝森介绍。经审查发现,今年前9个月,南大甸子村“两委”班子成员累计发生用车费用16120元,其中2578元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列支出情况。调查中,该村“两委”班子成员均积极配合,主动返还了虚报的打车费,并积极整改。浑南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警示谈话。

  “一笔70元的打车费,暴露出村集体财务报销制度上的漏洞。”浑南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所有涉农社区车工费用报销事项加强监督。随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农村干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完善了报销审核及公示程序。同时,指导各街道、社区对辖区干部常去的公出地点进行公里数测算,设置了报销费用的参考数值。“如今,报销审核时只需按照表格一比对,距离、费用一目了然,有些人就算想多报用车费,也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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