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杨献贵曾为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三级调研员,在即将退休之际,原本打击、指控犯罪的他如今被戴上镣铐站在刑庭成了被告。7月份以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多次公开开庭审理杨献贵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诈骗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虚假诉讼罪。与杨献贵同台受审的还包括杨献贵儿子杨某玮、媳妇聂某,杨某玮涉嫌的罪名是诈骗罪、虚假诉讼罪,聂某涉嫌的罪名是虚假诉讼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了解到,该案原本计划开庭5天,不过,由于涉及罪名较多,杨献贵在法庭上拒不认罪,且辩护人提出了侦查机关的管辖问题,多日庭审持续至深夜。岳麓区法院至少分3次陆续组织开庭,至8月7日宣布休庭。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近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杨献贵对于公诉人指控诈骗、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一概否认,其在法庭上情绪激动,时而声泪俱下,作为退伍军人的他自称“战斗英雄”,声称指控自己犯罪是“冤案、假案”。
记者了解到,杨献贵谎称自己有关系有能力帮人“了难”,伙同儿子杨某玮骗取李某、谢某财物260万元,因“了难”未成,事后李某、谢某要求其退还财物,杨献贵不但拒绝,为逃避纪检部门调查,提起虚假诉讼,要求李某、谢某返还50万元。经过李某及其父母检举后案发。
▲近日,杨献贵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诈骗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虚假诉讼罪在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副处级检察员骗取职务职级被双开
2021年6月3日,认证主体为长沙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廉长沙”发布消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三级调研员杨献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献贵,男,苗族,1964年7月出生,湖南会同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履历显示,从1998年9月开始,其先后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正科级检察员,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副局长;2005年11月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干部;2020年9月至今,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三级调研员。
2022年7月14日,“清廉长沙”续报,日前,经长沙市委批准,长沙市纪委监委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原三级调研员杨献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献贵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迷不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学历和荣誉等;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现有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不能说明来源。此外,杨献贵还涉嫌诈骗、伪造公文印章、虚假诉讼犯罪。
长沙市纪委在上述通报中措辞严厉,其提到,杨献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党性意识全面缺失,价值观念严重扭曲。心无敬畏,目无法纪,口无诚信,利欲熏心,胆大妄为,长期欺骗组织,其行为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献贵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按规定免去其检察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遭举报后案发
杨献贵案发,缘于一桩5年前涉嫌“套路贷”的刑事案件。
岳麓区检察院指控称,2018年7月,因李某实际控制的湖南博泰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博科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铜钱贷”放款和催收业务涉嫌“套路贷”,被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抓获湖南博科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名员工,同时冻结资金398万余元。
2018年底,李某找到其同事杨某玮,希望通过杨某玮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父亲即被告人杨献贵,帮李某了解案情、解冻资金。之后杨献贵、杨某玮及李某、谢某(李某丈夫)等人多次在长沙市茉莉花大酒店、美雅斯酒店、海联大酒店等地商谈,期间杨献贵虚构其认识湖南省公安厅、检察院领导及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领导、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检察院领导等事实,向李某、谢某谎称出面找关系帮李某从轻处理公司员工、解冻被冻结资金等,杨献贵还虚构已经找有关领导办理了对李某的不批捕决定等事实,骗取了李某、谢某的信任,并向李某、谢某提出支付“了难”费用。
2019年2月至6月,杨献贵安排杨某玮从李某、谢某处拿钱,四次共骗取260万元人民币。2019年6月,杨某玮将其中60万元现金交给被告人杨献贵,剩余款项由杨某玮及其妻聂某保管使用(其中50万元于2019年4月转账给李某)。
知情人士介绍,后来,李某因犯寻衅滋事被判刑后,他们要求杨献贵退还之前支付的“了难费”,“他们没有说全部退,退一部分也可以,但这个请求遭到了杨献贵拒绝。”此后,李某及其父母开始向长沙纪委等实名举报。
上述人士称,一开始,他们的举报并未得到纪委方面的重视,直到聂某向李某、谢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其“借款”50万元,芙蓉区法院在立案之后,“这给了李某他们向原告查账的机会,他们发现四次收取260万元存入银行的时间与他们送钱的时间基本吻合,这样,案件走入了纪委的视线。”
针对检方指控,在7月4日的法庭审理中,杨献贵大呼“冤案”,他指出自己与李某等仅在美雅斯酒店见过一次,在接受委托后,他不但找了人还花了钱。
被指假立功假文凭骗取抚恤金
随着纪委的深入调查,杨献贵不单涉嫌诈骗,更多诸如假立功、假文凭等线索被锁定。
岳麓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献贵于1982年至1987年曾在部队服役,为骗取国家伤残抚恤金和各种荣誉奖励,被告人杨献贵虚构自己在1985年12月参加战斗并负伤的事实,伪造了自己因战负伤、荣立一等功和二等功等大量虚假材料,申请评残并于2009年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被民政部门评定为因战七级伤残,获得国家发放的伤残抚恤金。
2016年,被告人杨献贵为骗取更多的伤残抚恤金,伪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甲医院医务处证明等相关材料,向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提升伤残等级。尔后被告人杨献贵采取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了伤残等级六级的鉴定结论,被民政部门评定为因战六级伤残。2009年12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杨献贵虚构因战负伤的事实共骗取国家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共计人民币226416元。
公诉人称,杨献贵在广西边防某部队服役期间,仅有荣立三等功的事实,没有一二等功。杨献贵则称,自己的战功是真实的,没有伪造,22万余元抚恤金全部用于治疗伤残了。
记者注意到,在公诉人举证材料中,指证杨献贵伪造了一份中国人民解放军某乙医院的诊疗介绍信,向侦查机关作证的多名广西边防某部队医务工作者称,他们没有听说过开具介绍信的解放军某乙医院。
除了伪造自己因战负伤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外,杨献贵还伪造了盖有中国共产党怀化市委组织部印章的“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怀组(2003)2号批复”。经鉴定,该批复上加盖的印章系伪造。2021年年初,被告人杨献贵伪造了“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关于杨献贵同志的任职说明”。2002年左右,被告人杨献贵伪造了盖有湖南师范大学印章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鉴定,该毕业证书上加盖的印章系伪造。
上游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湖南师范大学向侦查机关出具说明称,杨献贵所获湖南师范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非该校出具。
杨献贵则称,该硕士文凭系其受怀化市委党校指派到湖南师大学习取得,“学费4万多,用现金分两次交,考试合格后还举行了毕业典礼,毕业证件还拿到长沙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认定。”
记者了解到,2021年6月,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对杨献贵采取留置措施后,从杨献贵住处、单位等处查获扣押了大量各类证件、证书等物品,“足足有一大麻袋”。
记者还了解到,杨献贵儿子杨某玮期望法院对其妻子从轻判决,“要我做什么都行”。杨献贵则向广州市司法局投诉了杨某玮、聂某的两名辩护人怠于行使辩护职责,广州市律协对此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