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得好!”连日来,太原交警开出10年来山西省内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罚单的消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好评如潮,纷纷为太原交警点赞。
8月7日,太原市122事故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一机动车路过积水路段加速行驶,导致电动车主浑身被浇透。122事故指挥中心立即与小店二大队联合作战,迅速找到了肇事车辆。经调取肇事车辆记录仪,证实8月1日17时40分,该轿车在滨河东路平阳路西一巷至南内环南匝道路段行驶,行经积水路段,故意加速通过,溅起2米水花,一旁的电动车主全身被浇透。
积水溅至非机动车驾驶人全身,不仅影响城市交通文明形象,也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交警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据了解,这是10年来,我省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罚单。
太原交警提示,雨天行车注意:控制车速,保持足够安全车距;雨刮器在不能很好清除镜面雨滴时应及时更换;遇路面有积水时,不要左右躲闪、突然制动,也不要高速驶过,导致水花飞溅,影响周边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应提前降低车速,缓慢通过;涉水行车应选择距离最短、水位最浅、水流最缓慢及水底最坚实的路段涉水通过;车辆应尽量保持直线和低速行驶,需要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雨天车辆应减速慢行,耐心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切不可急躁抢行,防止撞到行人。(记者曹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