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打击整治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县级、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区域,抓住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关键环节,摸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管理状况,主要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分类和管理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和经营情况、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能力建设情况,内容包括产生的垃圾是否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准确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输液瓶、袋)中是否混有输液管、针头,是否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可回收垃圾的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核查未实现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和医疗废物去向。对问题突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吊销执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 医疗废物是一类特殊危险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及化学药剂,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医疗垃圾任意堆放,极易造成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对人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通讯员冯涛、蒿文祥 记者白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