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1.4%,高于投资需求13.7个百分点
上半年消费仍为河北省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
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餐饮收入实现834.7亿元,同比增长10.1%。
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02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消费需求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1.4%,高于投资需求13.7个百分点,消费需求继续保持对经济增长的主拉动作用。
在消费增长中,商品零售仍占主导。商品零售实现7193.8亿元,同比增长8.8%,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88.3%,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9个百分点。
上半年,城乡市场稳步发展,乡村市场占比有所提高。数据显示,全省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134.6亿元,同比增长8.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4%,拉动零售总额增长6.7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93.9亿元,同比增长9.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3.6%,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
居住类商品和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加快增长。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中,家具类商品增长17.6%,增速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1至5月份分别加快15.2、0.9和1.4个百分点。
汽车消费显著回升,对消费品市场带动明显。由于国六排放标准7月1日起正式执行,自6月初开始,厂家协同经销商对国五库存汽车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释放了部分消费者购买力,汽车类零售额明显提速。6月份,河北省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26.2亿元,同比增长24.2%,拉动当月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4个百分点。(记者方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