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下月起由医院发放
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获悉,自2019年9月1日零时起,全市《预防接种证》将由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单位发放。
随着经济发展,儿童跨区域流动性增强,一直由儿童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发放《预防接种证》引起的问题日益凸显,比如出生医院接种的“两苗”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记录到接种证上、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到居住地接种门诊“建证”不能得到保证等情况。
为做好全市《预防接种证》规范管理与发放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预防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保持一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等规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2019年9月1日零时起,由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
为切实做好全市医院产科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新生儿两苗”接种规范化管理,石家庄市疾控中心于8月8日对全市22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主管主任、免疫科长和市内五区所有产科接种单位负责人、接种人员共12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记者 李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