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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培育认定“单项冠军”企业

来源:山西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19-08-26 09:54:56

  8月25日,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发布《关于开展行业及细分市场“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凡符合基本条件和专项指标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报名“单项冠军”企业。

  在山西省内工商注册登记,传统行业企业连续经营10年以上,新兴行业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行业及细分市场竞争中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报名“单项冠军”企业。

  申报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专业化发展突出、市场份额突出、成长性突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承担社会责任。如: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某个行业、某个产品;或与大企业形成长期协作配套关系,提供其零部件、元器件及配套产品;主导产品在同行业或特定细分市场年营业收入省内名列前茅,在国内细分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能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方面不断取得显著效益,具有发展成为国内行业领先企业的潜力;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国内领先,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等。

  同时,申报时还需符合五个专项指标,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市场份额、发展潜力、品质品牌、经营管理。如:要求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传统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10年以上,新型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5年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细分市场占有率最近连续3年在全省名列前三位,且3年中有2年名列全省第一位,项目申报的前一年必须为全省第一位等。

  据悉,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是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类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企业,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支持发展的领域、产业、产品,其企业可优先进行推荐。

  《通知》指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和其它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不被推荐。(记者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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