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8时5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机动三中队民警张绍昌、鲍须凯、刘宣在陵西大街与渚河路交口东100米附近执勤,这时他们发现一辆小型银灰色面包车沿渚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而来,透过车窗玻璃民警发现该车内装有各种箱子袋子之类的货物,遂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打开车侧门和后盖后,民警发现这辆不大的面包车内竟然塞进了好几十箱红茶、绿茶、早餐奶、矿泉水等饮料以及用多个塑料袋装的散点食品和蔬菜水果,把本就不大的空间塞得满满当当、严严实实,上面紧贴着车顶。就连副驾驶也没逃过“毒手”,座椅上摞了二十几盘鸡蛋,车前挡玻璃处也没闲置,放了四盘鸡蛋。
经查问得知,驾驶人王某是市内一家百货商店的司机,每天定点定时给客户送货。为了多送货,却让面包车受了罪,把危险抛诸脑后。民警明确告知其用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上路的违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决定对驾驶人王某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决定,并敦促其找来货运车辆将货物转运。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于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