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没有统一执法标准?为何人性化的执法,无法得到不同身份执法人员的共同认可?
近日,网传“河南潢川一城管执法时疑似遇到开店同行”,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一名女城管要求商家将摆在店门口的两个椅子处理一下,店内一男子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女城管回复,“我穿这身衣裳就算执法。”男子随后拿出了一件制服,“这是衣裳不?要出具执法证。”男子还称希望人性化执法,结果又被反呛——“什么叫人性化执法?”“这里是潢川”……
↑截自海报新闻。
这一互怼互呛的场面,确实有些戏剧。不同于传统的执法冲突现场,被执法的商家似乎自己也拥有制服,疑似执法人员,而且整个过程虽然充满言语上的火药味,但没有上升为更严重的肢体冲突。
目前,据海报新闻报道,男子不是城管,初步了解是街道办事处的。另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潢川县城管局工作人表示,根据相关视频显示,这是春申街道办的执法人员,不是城管局的执法人员。春申街道办工作人员则表示,对此并不清楚,会去核实。
在此事中,有不少网友站队商家,这种声援立场不难理解。首先,要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这并不是过分的要求。佩戴执法标志,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证明自己有执法的资格,这是基本的规范。比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就明确提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同样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或者核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再者,将椅子放在店门口,算不算损害市容市貌的行为?至少在一些网友看来,放两个椅子也要管,有些小题大做了。
相较于一刀切的强硬,作为疑似“同行”的商家,他所呼吁的人性化执法,的确是城市管理执法应该努力的方向。适当开放包容一些,而不是带着洁癖的思维来一刀切地整治,街区才能看起来更加有生机和活力。
但是,即便总体来看商家更加占理,此事也未必是简单的非黑即白。可以设想一下,当商家身份转换,穿上自己的制服上街执法时,他会不会转变态度,用自己呼吁的人性化执法态度,来对待其他商家呢?还是会跟那名怼他的执法人员一样?
更重要的是,两名疑似“同行”的互怼,暴露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是不是不同机构的执法人员并没有统一的口径?
城市管理是一个宏大议题,不同的街道、商家被不同的执法机构、人员管辖。但不管怎么说,起码应该有一个一致性的标准。没有统一的尺度,一方面会给不同的执法人员造成混乱,另一方面,也会给商家带来困扰。所以,在查清此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二人的身份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反思:为何人性化的执法,无法得到不同身份执法人员的共同认可?用人性化的执法标准来统一尺度,城市市容市貌的治理,相信能换来更多商家和群众的认同。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