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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电力一抢修现场 供电抢修人员违规违章作业

来源:山河新闻发布时间:2024-04-09 16:50:38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安全生产无小事。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害。然而,在现实中,总有少数人漠视安全规定,违规违章作业。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晋中市榆次区巨龙装饰广场门前一处供电设施冒烟起火发生故障,经过消防人员紧急处置,火势被成功扑灭。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更换了新的设备。记者赶到事发地点后发现,部分抢修人员身穿写有宇能电力的工作服正在带电进行作业,围观的市民议论纷纷,认为抢修人员太不专业,有的没戴安全帽、有的没穿工作服,还有的没穿绝缘鞋。记者发现确如市民所言,而且抢修现场没有设置安全隔离带,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救援人员身边围着看热闹的群众,一工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直接徒手操作,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抢修作业,暴露出了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轻视和忽视。记者向供电部门进行反映,希望引起重视,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网晋中供电公司客服人员回复说,经过核实,城区供电中心抢修人员确实存在没有佩戴安全帽的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考核。客服人员认为,抢修人员带电调试、调整电压等操作属于抢险完毕后的操作,不属于抢修的部分,管网柜自带绝缘效果,不存在安全隐患,才撤除围挡,群众近身围观。客服不仅否认工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操作,还不客气地责问记者:“他们不戴安全头盔影响你正常生活了吗?”

  记者了解到,从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到人员离开才是一个完整的作业过程。其中还要开展故障排查,更换损坏的设备、修复受损的线路等工作。抢修人员对设备或线路进行检测、调试,尤其是带电作业,也有可能突然发生故障,危及工作人员及周围群众。在没有完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就撤除围挡,工作人员忽视安全操作规程,不戴安全帽,可能存在侥幸心理,那客服人员的回复,充分说明供电部门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和管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是最重要的,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记者看到,在市城区配电柜上都有醒目的提醒字样:“高压危险禁止靠近”。对于供电部门认为不存在安全隐患的答复,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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