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大气
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
实施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
长政通字〔2020〕1号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实施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及路段
(一)管控区域
1.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五针街以北、北环街以南区域范围内,不含五针街(S227省道交叉路口至S326省道与西二环路交叉路口)路段。
2.东环路(北石槽十字路南口至南环街交叉路口,不含)以西、南环街(不含)以北、S227省道(不含)以东、五针街(含)以南区域范围内。
以上区域禁止一切柴油货车通行。
(二)管控路段
1.长北干线(农场十字路北口至长北十字路南口)
2.东环路(关村派出所丁字路口至S351省道交叉路口)
3.东环路(北石槽十字路南口至南环街交叉路口)
4.南环街(东环路交叉路口至英雄南路交叉路口)
以上路段禁止五轴(含)以上柴油货车通行。
二、管控车辆
柴油货车。
三、优化通行线路
(一)长晋、太长、长邯、长治绕城等高速公路。
(二)上党区←→南环街、G207国道←→五针街(S227省道交叉路口至S326省道与西二环路交叉路口)←→西二环路←→S326省道(长子县)←→S220省道←→G208国道(屯留区)←→G309国道←→潞城区。
(三)平顺县←→S351省道←→G207国道(潞城区)←→G309国道←→屯留区。
(四)平顺县、壶关县←→长平公路←→四赵线←→川荫线←→上党区。
(五)壶关县←→长壶一级路←→北石槽十字路口←→东环路←→南环街←→上党区,五轴(不含)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四、有关要求
(一)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工程作业、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以及管控区域内经检测合格的柴油货车,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
(二)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管控区域以及未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