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报了2月份全省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长治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第二,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7.4%,降幅在全省排名第二。与此同时,在全省119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统计中,长治市平顺县、沁源县分别位列第四和第十。
作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城市之一,为持续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去年长治市出台实施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科学施治,猛药去疴,确保蓝天白云持续增多。经过全市各级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的认真执行、严格落实,以及全市企业和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治理成效日益凸显。在2月份全省全面停产停工的同样条件下,长治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仍保持全省前茅。
今后,长治市仍要继续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准管控,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焦化行业特别排放改造,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化减排措施。强化机动车辆污染管控,全面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落实柴油货车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管控油品油质,完成柴油车淘汰任务。强化扬尘综合管控和治理,全面管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全面治理裸地扬尘,加大城市清洗力度。强化煤炭管控,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落实清洁煤供应。(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贾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