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治市按照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的部署,印发了《长治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长治市范围内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合格承诺证。
方案明确长治市将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三品一标”主体为示范,建立健全生产主体监管名录,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平。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推进会,召集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畜牧兽医中心等相关科室和部分企业负责人,重点就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目的、意义、试行范围、合格证开具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通过向企业发放《告知书》、在农贸市场等地悬挂宣传标语条幅等方式,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浓厚氛围。(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牛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