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认真落实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平安长治建设领导小组暨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俊岗接受记者专访,深入解读如何开展“零事故”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
记者:“零事故”是指什么?
马俊岗:“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记者:全市“零事故”单位创建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马俊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最基层的村(社区)、企业和单位抓起,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突出问题抓起,以“零事故”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安全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对象是什么?具体责任如何划分?
马俊岗:按照“三零”创建工作要求,全市“零事故”创建对象为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事故责任划分由各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的目标是什么?
马俊岗:总的目标是坚持“三个导向”:
坚持目标导向:力争2020 年全市“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78%,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 88%以上;2021 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79%,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 89%以上;2022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80%,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 90%以上。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零事故”创建活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隐患不上交、安全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日益增强。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是什么?
马俊岗:“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党组织坚强有力,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责任;基层安监站、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等健全并运转良好。
二是安全防范体系严密。监管力量配齐配强,行政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 医院、景区、市(商)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网点等基层企业和单位都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重要部位配备专职安全员;基层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定期开展巡查,群众职工开展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自查自纠;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视频监控、报警器、硬质隔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技防物防设施配备齐全,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防控。
三是安全隐患整治有效。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隐患整治彻底到位,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当年无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记者:长治市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马俊岗: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措施有:
一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创建单位要建立安委会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创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零事故”创建负直接责任,履行好创建“零事故”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本企业领域“零事故”创建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创建单位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安监员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预防知识。各创建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大培训、大考核、大比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技能,2022年底前对所有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轮训。要制定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强警示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引导群众提升安全生产理念。
四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织密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用气用电,社区消防安全、高处抛物等,特别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2020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指南,加强风险辨识管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
五是强化监管指导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分类细化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强化指导服务。对安全基础好的,要做好服务指导,督促创建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监督管理;对安全基础差的,要以帮助识别管控风险、指导排查治理隐患为主,同时要结合创建单位的实际制定分类监管办法,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等方法,强化技术保障服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六是严格创建工作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每个创建单位都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级进行考核。要建立以安全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