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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就两部地方性法规相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

来源:黄河新闻网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6-11 19:15:32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曹佳怡)6月11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有关情况,通报2020年立法计划,并对《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和《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作具体介绍。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9年,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的有力配合下,制定了两部地方性法规,分别是《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和《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同时精心编制完成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组织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推进会,增补咨询专家和联系点数量,增强民主立法的深度,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审查质量。

  《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是长治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史上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将持续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有效解决园林绿化工作实际遇到的“瓶颈”、难题,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不断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引领、保障和推动长治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立足于解决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同时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提供坚实的支撑。红色文化遗址承载了丰富、鲜活、生动的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是长治市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和财富。该《条例》的施行将对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太行精神、加强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以及促进长治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手段保障、推动各项法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并借助多种形式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立法后评估检视部分法规的立法质量和执行效果,以便系统了解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客观评价法规的制定质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切实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更好地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落地,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2020年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关键一年。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制定《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和《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局面,为长治市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为长治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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