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自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犬管办获悉,潞州区即将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本次集中整治,除督促犬主及时办理相关证件之外,还将对流浪犬、违法饲养犬类等进行没收抓捕,对不文明溜犬行为进行引导规范。
图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海报
外出遛狗不拴绳,不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遛狗,任狗随意在公共场所便溺,半夜狗叫扰民……城市“狗患”治理难题越来越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根据《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已于6月18日起开通养犬办证服务窗口。广大养犬市民需要携带犬主身份证原件、本人照片3张,犬只免疫证明和照片3张,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公安机关将对犬只予以没收,并根据情节对养犬人予以治安处罚。
图为:民警向群众普及犬类管理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自6月22日起,市公安局潞州分局犬管办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开展犬类管理宣传活动,对流浪犬、违规饲养犬进行没收抓捕,对不文明遛犬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等工作同时全面展开。
此外,潞州区部分基层公安派出所已提前对违规养犬和不文明溜犬行为展开整治。日前,东大街派出所深入辖区人员集中地段开展犬类管理宣传活动。民警通过现场咨询、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进行宣传。并向群众详细讲解《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耐心解答居民对养犬办证、接种免疫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听取群众对犬类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同时,还对辖区居民反映流浪狗多的小区进行重点整治,对流浪犬只进行抓捕,并将流浪犬送往犬类集中管理场所。
公安部门提醒公众,爱犬、养犬是公民的权利,文明养犬是公民的义务。广大市民在养犬时,要严格遵守《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树立文明养犬意识,禁止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携犬外出时要拴绳,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粪便,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及居民正常生活。(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