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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宣判32件涉毒案件

来源:上党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6-28 17:48:10

  6月24日,潞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禁毒攻坚”工作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20日至6月24日,潞州区人民法院在市看守所对32件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宣判,对4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一适用非监禁刑。

  今年以来,潞州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对全院涉毒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建立涉毒案件专案台账,专人负责涉毒案件的收集、整理,统一将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办理机制,对案情重大的涉毒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作好分析研判,协同解决具体问题。还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开展涉毒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将发现的涉毒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4月20日至6月24日,潞州区人民法院克服种种困难,在市看守所对32件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宣判,对4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通过对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审判活动,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毒品案件的高度关切,彰显了全区开展禁毒攻坚的阶段性成果,打出了强大声势。

  在集中宣判的涉毒案件中,被告人苏某某因贩卖甲卡西酮及咖啡因成分的毒品,被潞州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被告人杨某因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甲卡西酮,被潞州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

  今后潞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强化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确保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狄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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