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严明节日纪律,强化警示震慑,驰而不息从严纠治“四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开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粮油购销分公司原经理苏磊违规发放过节福利、私设“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7年,苏磊任开封城南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下属经贸公司经理期间,违规账外使用公款累计54.6万元,用于逢年过节发放职工福利奖金。2018年至2021年,苏磊任开粮集团副总经理兼下属粮油购销分公司经理期间,通过虚列运费等方式从购销公司套取公款账外私存,其中105.9万元用于开粮集团招待费等支出。苏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苏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月,苏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原二级主任科员孙连方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孙连方在办理李某某、左某某相关执行案件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先后收受李某某、左某某所送白酒、月饼等礼品,价值共计1.61万元,并在住院期间违规收受左某某所送现金1.5万元。孙连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孙连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开封市中医药学校原正科级干部、教学支部原宣传委员彭江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彭江涛自2020年9月分管开封市中医药学校东校区全面工作,分别于2020年中秋节、2021年春节、2021年中秋节期间,收受在该学校经营餐厅、超市的开封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张某某所送礼金共计6万元。2023年6月,彭江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通许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刘二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充值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9年春节后,刘二祥收受开封市某甲置业有限公司魏某某所送开封某酒店消费卡6张,卡内充值金额共计6万元。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刘二祥多次、长时间借用在通许县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开封市某乙置业有限公司的别克商务车,归其个人家庭使用。刘二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刘二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均为节假日常见易发的“四风”问题。这些问题顽固反复、屡禁不绝,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权力观不正,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由风及腐,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始终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坚守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以风清气正过“双节”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拓展我市作风建设新成效。
当前正处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节点,也是全市上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以过硬作风加速推进各项任务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做到廉洁过节“六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及名贵特产,或者违规将有关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承担;严禁公款吃喝宴请、超标准接待,搞隐蔽“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或者变通报销吃喝招待费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超标准支出工会经费或者违规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不含实物领取券)等方式发放节日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违规将私人旅游费用入账报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攀比炫富,或者收受亲朋好友以外的同事、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紧盯隐性隐蔽“四风”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限时整改,释放从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展现清廉开封崭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