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商报讯(记者王杰仁)8月31日,邯郸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就全省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为推动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方便参保群众省内看病就医结算,2021年9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是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顺应广大参保群众更加便捷就医需求的有力举措。
“省内无异地”人员保障范围覆盖邯郸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政策实施的范围包括邯郸市以外河北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房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邯郸市参保群众将享受以下三方面政策红利:
一、便民红利: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河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考虑到因特殊情况无法结算的群众,保留了回参保地手工结算的渠道。
二、惠民红利: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邯郸市参保患者在河北省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住院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河北省异地住院在省内所有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三、利民红利:河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更便捷
根据河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相关规定,邯郸市参保慢(特)病患者可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定点由各统筹区确定。
此外,邯郸市参保职工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执行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