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申同庆 通讯员闫树英 王志和)自2019年涉县医保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零容忍”,形成了“1+2+3+4”工作模式,即营造一个氛围、强化两个保障、实行三项举措、健全四项机制,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共拒付违规费用3600余万元,行政处罚200余万元,暂停定点医药机构20家,解除定点9家,确保了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社会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每年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展示栏、标语横幅,LED显示屏等方式,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制作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利用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六进”活动零死角。深入开展医保基金安全宣传“六进”(进单位、进乡镇、进社区、进医院、进村卫、进药房)行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保基金安全知识。
警示教育防风险。2019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由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医师、医保专管员参加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暨警示教育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批示,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强化两个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制度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先后多次调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并成立了医保局、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卫健局等11个部门组成的防范化解医疗保障基金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防范化解医疗保障基金风险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1)完善机构设置。在医药保障监管科基础上,专门组建医疗保障基金监察大队,强化执法处罚,在处理欺诈骗保案件时不仅能够暂停协议,而且增加了行政处罚的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壮大监管力量。在招聘招录的20名新职工中,择优选择充实监管队伍,监管人员由4人增至10人,监管队伍不断壮大。
实行三项举措,震慑骗保行为
强化医保日常监管。(1)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监管。将监管对象分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和参保人六类,针对不同对象特点采取不同稽核方法。(2)全员参与,实施网格化监管。针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绘制了点位分布图。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划分两个监管责任区,全员参与,分工包片监管,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于重大监管事项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全面做到“监管抓经常、监管在日常,监管成常态、监管无死角”。(3)交叉互查。先后与临近兄弟县区采取交叉互查、交叉互访的形式进行检查,既查出了问题,又交流了经验作法。
加强医保协议管理。在协议制定上下功夫, 完善协议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在医疗服务协议内容设定上,结合涉县实际,对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进行完善,尽量将管理要求全部列入协议之中。制定了《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方案》,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清晰、动态平衡的原则,考核等级与定点医药机构履约保证金扣拨、监管等级分类、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定点退出相挂钩,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情节恶劣的,直接纳入医保信用“黑名单”。
利用好医保大数据智能监管。充分利用国家医保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基金监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提示、事中监控转变。充分发挥防挂床软件信息化监督检查功能,对经大数据筛查出的同一时间地点入院、住院频次高、大额检查诊疗患者等高风险重点人员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比对、实时预警。
健全四项机制,实现长效监管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理顺监管执法职责、组建“医疗保障基金监察大队”,明确专职监管人员,全面推动取得罚没许可资格、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强化纪律作风整顿,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和监管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基金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交叉互查、飞行检查、聘请第三方检查等检查方式,持续发力、全面覆盖,确保查深查透查细。
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制定《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线索办理规定》,进一步发挥投诉举报工作在医保监督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设置举报专线,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媒体、宣传手册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各种投诉举报。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组建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参与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活动,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共治氛围。
医保基金监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下一步,涉县医保局将三措并举,持续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在全社会持续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部门联动,合力打击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