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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磁县:四举措加强增发国债资金管理

来源:中原新闻网发布时间:2024-10-17 08:59:25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史习武通讯员崔岩郭守超)为强化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提高增发国债资金使用效率,河北磁县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用好管好国债资金,高质量推进国债项目建设。

  深化项目预算管理。收到国债资金或省级补助资金后,7日内以资金文件形式及时分配至项目主管部门。在以资金文件下达的同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登记,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录入项目库,审核项目资金绩效等基础资料,第一时间将指标分解下达项目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生成指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优化项目资金使用。一是国债资金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资金直达供货人、中标方,严禁国债资金拨付平台公司和单位实体账户。二是建立国债资资金月报机制,项目单位按月上报资金需求,县财政建立绿色支付通道。三是严格执行增发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并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防止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简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国债资金拨付进度,在专项项目资金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简化国债资金拨付审核流程。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全县9个国债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后,依据工程量(实施进度)和项目合同约定事项,直接拨付国债项目资金,提高了国债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资金绩效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及时设定绩效目标,并报省财政厅审核、财政部备案。结合绩效目标表,按时开展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财政结合项目实际,根据需要对个别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及相关考核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位高质量推进项目的积极性。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债监控模块,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按月上报国债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监管信息,全面监管国债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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