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报融媒体记者 王风娇 通讯员 刘良玉
近日,鹤壁市教体局对全市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教体部门及中小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明确中小学招生的“十项严禁”,严查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监护人责任。这是记者7月23日从市教体局了解到的。
市教体局要求鹤壁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除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外,各中小学校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网络班,同时对新入学学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所有小学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所有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更不得出现超大班额。
各县区要根据每一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
为全面规范鹤壁市中小学招生行为,市教体局还明确中小学招生的“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以及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招生规范有序进行,市教体局还建立了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重查违规招生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各级中小学招生监督电话。其中,市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3300820,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举报电话为0392-3330282;淇滨区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3300860;山城区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2559963;鹤山区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2923108;示范区教体文旅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3221293;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3206581;浚县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6871012;淇县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为0392-72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