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示,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警企合作、警民共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力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县、区各大队深入开展了“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
在创建活动中,各个单位、社区、企业、乡办采取召开警民座谈会,酒驾违法警示会、交通安全培训会,建立“零酒驾”台账,签订“零酒驾”承诺书,利用单位宣传栏、LED显示屏、制作板报进行“零酒驾”和交通法规宣传等多种形式,扎实推动创建活动。现将已经开展创建并完成的“零酒驾”单位予以公示,通过社会认同、群众参与、共同创建,持续推动“零酒驾”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推广建设一批“零酒驾”示范单位(社区、企业、乡办),初步形成“零酒驾”示范创建经验,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
鹤壁市第一批“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名单公示
一、淇县:河南省米立方食品有限公司、庙口镇第二初级中学
二、淇滨区:鹤壁市鑫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淇滨区黎阳明珠幼儿园、淇滨区园林局
三、宝山循环经济集聚区: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集聚区特勤消防站
四、山城区:鹤壁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鹤山区: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