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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联合开展“雷霆行动” 4非法捕鱼者被抓

来源:淇河晨报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8-03 17:30:12

  

  民警抓获非法捕鱼者。

  现场查获的捕鱼工具和渔获物。

  利用无人机搜查非法捕鱼者。

  巡查人员下河搜查地笼。

  记者 吕登纬

        7月31日晚,市淇河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淇河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雷霆行动”。经过数小时巡查,4名在淇河非法捕鱼者被抓,目前已移交至公安机关。

  当晚9时,记者随巡查组来到淇河许沟村段,工作人员介绍,该河段河面宽,水生植物多,是鱼类较为聚集的区域。巡查人员分组沿河排查可疑人员,并使用多台无人机通过热成像搜查可能藏在芦苇丛中的非法捕鱼者。

  淇滨区金山街道办副主任刘卫军介绍,禁渔期内,他们责令辖区各单位、各社区成立巡河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河,禁止非法捕鱼。近日,他们配合公安机关处置了两起非法捕鱼案件,有力打击了非法捕鱼者的嚣张气焰。

  当晚10时许,巡查组顺流而下来到太行路淇河桥附近,在此处,记者看到淇河两岸每隔百米就有警灯闪烁,不时有工作人员手持强光手电筒沿河巡逻。

  “禁渔期内,太行路淇河桥东西两侧数公里范围内都有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河,截至目前已收缴地笼、渔网100多个。为抓捕驾船捕鱼的不法分子,我们还配备了橡皮艇。”淇滨区城管局工作人员黄凯表示,7月29日、30日,他们抓获了多名非法捕鱼者。

  随后,巡查人员在泰山路淇河桥东沿岸巡河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可疑车辆。巡查人员迅速上前,发现4名男子正赤裸上身撒网捕鱼。巡查人员随即对4名非法捕鱼者进行控制,并查获部分渔具及数十条刚被捕捞的野生鱼类。

  据了解,4月1日至7月31日为淇河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方式;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淇河捕捞的渔获物。

  此外,鹤壁市长年禁止使用电、毒、炸、迷魂阵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禁止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淇河办工作人员呼吁,鹤壁市正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淇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希望大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母亲河。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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