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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民在文具店被猫抓伤,店主称是野猫拒绝赔偿

来源:淇河晨报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8-04 10:46:41

  记者 王玉姣

        “孩子在文具店购物时被店内的猫抓伤,店主不愿承担责任。”8月1日,淇滨区居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

  7月27日下午4时许,李女士带着孩子到淇滨区卫河路与大伾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文具店购物。进店时,李女士看见一只未拴绳的猫趴在地上,她还提醒孩子要注意安全,买了东西赶紧走。

  尽管小心翼翼,李女士的儿子还是被猫抓伤了。“当时,我正在向店主付款,突然听见孩子叫了一声,我跑过去一看,孩子被猫抓流血了。”李女士说,可店主说可能是孩子不小心踩到了猫,猫才会抓人。

  李女士虽然不满店主的说法,但没有同店主多理论,赶快带孩子去医院注射了疫苗。李女士的儿子总共要注射5次疫苗,费用共2200元。李女士找文具店店主索要疫苗费用时却遭到了拒绝,对方说:“猫是野猫,不是我家的。”

  李女士不接受这种说法:“我从孩子的同学那儿了解到,那只猫几乎每天都在文具店里。”

  记者先后两次到李女士所说的文具店了解情况,但文具店均未开门。李女士说,事发后,她也曾几次到文具店,但均未见到店主。

  对于李女士的遭遇,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被动物侵害,当事人可以向动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索赔,根据李女士表述,孩子是在文具店被猫抓伤,店主虽称自己不是猫的主人,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文具店的店主应管理好店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顾客在店里被猫抓伤,文具店应负一定法律责任。李女士可与店主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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