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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浚县法院公开宣判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来源:河南法制报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8-05 15:32:10

  7月31日,浚县法院对孙某德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分别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孙某德、孙某田、刘某强、赵某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7年3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钢、郭某海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孙某杰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浚县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间,以孙某德为首,以孙某田、刘某强、赵某阳、刘某钢、郭某海、孙某杰等人为具体组织、参与者,采取恐吓、威胁、打骂、堵门、堵路等方式,在浚县新镇镇多次实施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形成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组织,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

  浚县法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打下坚实基础。(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 通讯员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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