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艳艳 实习生 刘思佳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有你们的帮忙,我这工资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8月5日,山城区居民熊书存拿着锦旗来到山城区司法局激动地说。
熊书存介绍,今年1月16日,他受雇于曹某某到北京市海淀区某工地从事水电工作,当时口头约定春节期间(共15天)的工资为每天260元,其他时间的工资是每天200元,另外还有生活费补贴。到那儿以后,工地上除了每天给生活费外,工资是一分钱也没给过。”熊书存说,他多次找曹某某索要工资,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后来因为农忙,我只好先回家。此后,我多次跟对方联系索要工资,对方总说‘明天就给’,但一直没给。”熊书存告诉记者,最后曹某某把他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欠了两个月的工资,家里就指着我打工挣钱生活,孩子上学还要用钱,你说我能不着急吗?”
7月初,熊书存在无奈之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山城区司法局下设的静熙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调解员王靖熙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立即联系曹某某核实情况。电话中,曹某某承认拖欠熊书存工资一事,但要求熊书存必须在两日内返回北京结算,过期将不再处理。“当时我母亲正在住院,我根本没法儿去。”熊书存说,之前因为要工资,他和曹某某闹得很不愉快,曹某某说话不算数,他是真的不敢再相信对方了,便希望对方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并把收据传真给对方,但遭到了对方拒绝。
“因双方当事人坚持己见,互不相让,致使熊书存情绪激愤,我们便求助河南文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熊书存分析事实,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确了哪些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靖熙说,此后,他们在河南文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下,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用人单位进行调解。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支付拖欠熊书存的1.35万元工资。
8月3日15点37分,在收到工资到账的信息后,熊书存拿着手机露出了笑容:“工资终于要回来了,我这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