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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租房摇号26日举行

来源:鹤壁网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9-22 15:54:29

  示范区定于2020年9月26日在帆旗大厦25楼大会议室举行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6日8点30分

  地点:南海路与淇水大道路交叉口东北角帆旗大厦25楼大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2020年9月23日—9月24日下午六点前到南海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南海公园3008室领取《示范区2020年公租赁住房分配资格通知单》并按通知单时间参加摇号;

  2、请参加摇号的申请人在帆旗大厦南门排队入场:上午8点30分进场,9点开始摇号分房程序。

  3、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分配资格通知单》进入会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的,请申请人和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南海公园3008室办理委托手续。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分配资格通知单》进入会场(只限一人进入会场)。

  4、请申请人严格按通知时间到场,未到场参加摇房程序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5、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后进入会场。

  特此通知。

  示范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摇号分房规则

  一、本次分配活动采用电脑公开摇号方式。

  二、本次摇号分房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摇取顺序号。请大家注意每次摇号起拍开始到结束要在确认30秒之内按确认按钮,30秒之内未完成操作的,电脑将自动随机选取序号。每户家庭按分配资格通知单编号依次摇取分房顺序号,领取《分房顺序单》。摇过顺序号的申请人根据手中领取的《分房顺序单》序号到前场(摇房区)对号就坐,等全部摇完顺序号再进行摇房程序。若申请人未及时按序摇号,等其他申请人摇号结束后再集中摇号。请大家注意每次摇号起拍开始到结束要在确认30秒之内按确认按钮,30秒之内未完成操作的,电脑将自动随机选取序号。

  第二步:摇取房号。每户家庭按摇出的分房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号,领取《分房确认单》。摇过房号的申请人请不要在现场停留,从出口出场。若申请人未及时按序摇房,待其他申请人摇房结束后再集中摇房。

  三、因申请人放弃或未到场,视作自动放弃此次分房资格。

  四、本次公开摇号所用的电脑、U盘、抽号纸箱、信封在年9月25日由山城公证处进行了查验和签封,正式摇号分房开始由公证人员现场启封。

  五、摇号全过程在公证处等监督下进行。分配结果由监督人员现场签字,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并进行公布,一经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六、应急措施

  (一)分配过程中,请遵守现场秩序。扰乱现场秩序的,丧失摇号分房资格,并清出会场。

  (二)分配过程中,如有申请人身体不适,由工作人员即刻带离会场并联系医疗人员及时救治;

  (三)在分配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或电脑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持续完成摇号程序的,已产生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在故障排除或启用备用电脑后,摇号继续进行;如短时间无法恢复供电或故障,由公证处当场封存摇号计算机,并现场采用从纸箱抽取信封的方式继续进行,纸箱抽取结果效力等同电脑摇号结果效力。

  七、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保障性住房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一)摇号分房结果公布后,不在《分房确认单》上签字、拒绝领取《分房确认单》的;

  (二)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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