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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参保和待遇保障
有重要变化
根据今年9月印发的《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和待遇保障有重要变化。
集中缴费期有变化
每年9月至12月为集中缴费期
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确需延期的,由相关地市级医保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前15天向省级相关部门报告后,按规定推进实施。
待遇享受期有变化
以前不论是
集中缴费期
还是延长缴费期缴费
享受待遇的时间都是
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今后
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
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
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
除新生儿、困难群众
等特殊群体
参保及按规定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等情形外
在延长缴费期内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
待遇等待期为30天,得缴费满30天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何缴费
缴费方式
仍采取前期
公布列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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