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夜经济就业人员要发补贴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发布《关于促进就业指标完成工作举措》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对夜经济等就业人员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促进就业指标完成工作举措
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疫情加强就业培训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晋政办明电〔2020〕16号)》,同时落实如下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稳就业保就业责任,6月30日前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督促落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切实做好本地稳就业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人民政府要把保就业就是保民生要求落到实处,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要根据地域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加大就业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保障就业创业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提高持证率、就业率,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抓好“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培训就业新模式试点建设,召开“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会,开展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协办全国贫困地区技能大赛。
四、延长有关就业补贴期限。将原定截止2020年6月底的县内、省内、省外各500元、800元、10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底。将原定截止2020年6月底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1人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五、大力鼓励灵活就业。支持电商、微商、代购、视频主播、网络营销等新业态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发展夜经济,促进自主就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创新创业,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经营管理、融资服务等创业服务,拓展创业就业新空间。
六、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降低小微企业享受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七、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列支。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八、对夜经济等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对通过平台经济、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