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开出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罚单。
6月25日20时50分,在凤台西街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公交站,有一辆挂着晋E牌照的黑色SUV汽车驶过时,溅了行人一身水。经交警调取监控核实,当天下雨路面有积水,该车在经过此路段时速度很快,并没有减速,积水溅起2米,将一旁等车的行人溅湿。
针对这一行为,晋城市交警四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当事人曹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事后,当事人表示,以后一定要文明出行,特别是遇阴雨天气行车一定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