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会以视频形式召开,高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被作为蓝本全省复制推广。近年来,高平市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体制优势,将原来分散在23个部门的253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许可权,实行“集中许可+许可集中”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实现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的蝶变。2019年7月,依托“职责互补、政策互通、审批互动、业务互助、信息互联”的审管五联动机制,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用承诺代替证明、用信用代替跑腿,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累计办理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18件,推动审批服务时限压缩70%左右。
夯实制度基础。该局与司法部门沟通合作,制定了《高平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含义、试点时间、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出台证明事项内部核验、现场核验、签订书面声明、失信惩戒等制度,印制证明事项内部核验记录单、证明事项现场核验记录单、告知通知书、告知承诺书,为依法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夯实了制度基础。
全面梳理清单。该局对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集中梳理,确定了30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试点,梳理出证明事项74项,形成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使试点工作清晰明了、有的放矢。
创新工作举措。坚持“六个一律取消”,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取消后通过内部核实予以确认,如本部门核发的有关证照、资质证书、批准文件等。需要现场勘查的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查时予以确认,如场所证明、管理制度、经营设施设备等。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但目前由于各种原因,申请人无法获取的培训证明,通过书面声明予以确认。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局进一步明确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可研批复等5个证明材料,通过内部核实确认,申请人无需提供;场所证明、管理制度等25个证明材料,改为现场核实取证,申请人不提供申请材料;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明等4项,实行书面声明。(周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