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晋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 第三届“最美乡村”评选活动全面启动,将实行村自愿申报、乡(镇、办)重点推荐、县(市、区)初审、市级核定方式,评选出第三届晋城市“最美乡村”。
第三届“最美乡村”评选活动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办,主题为“建设美丽乡村,共享美好生活”,旨在通过宣传表彰一批产业优势突出、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乡村典型,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改造提升乡村面貌,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据介绍,本届评选活动将在2018-2020年度省、市两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乡村旅游优秀村中择优公开评选“最美乡村”,入选前两届“最美乡村”的村不再参加第三届评选。评选标准为具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在美丽宜居乡村创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评选标准参考省级美丽宜居乡村评定标准。同时,对获评第三届“最美乡村”的行政村,将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集中进行宣传展示,并给予资金奖补,以促进其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