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共收缴枪支2支,子弹48发。
8月3日,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民警在对涉军人员于某落实管控措施时,于某主动交出其服役时带回家中的10发军用子弹。8月4日,郑村派出所民警在后河村入户走访群众时,村民陈某主动上交土枪1支。8月4日,民警在侯节村走访群众时,村民侯某主动上交单管猎枪1支,猎枪子弹38发。
目前,该所已将收缴的枪支、子弹上交沁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 (侯必强)
来源:太行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9-01 16:24:19
近日,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共收缴枪支2支,子弹48发。
8月3日,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民警在对涉军人员于某落实管控措施时,于某主动交出其服役时带回家中的10发军用子弹。8月4日,郑村派出所民警在后河村入户走访群众时,村民陈某主动上交土枪1支。8月4日,民警在侯节村走访群众时,村民侯某主动上交单管猎枪1支,猎枪子弹38发。
目前,该所已将收缴的枪支、子弹上交沁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 (侯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