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晋城银行开出了山西省首张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保证金担保电子保函。这标志着晋城市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率先实现了电子保函在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上的应用,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资金负担的有力举措。
用电子保函代替保证金,是国家大力倡导和推广的一项政策举措,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收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它具有高效、快捷、保密、全生命周期低成本、可信赖的优点。有了电子保函,企业就可以实现线上操作,节约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此外,还可以充分释放企业现金流,减轻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帮助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