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
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8月24日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合下发文件
依法设立晋城市社区矫正委员会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依法实行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或考验(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晋城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石云峰同志担任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陈浩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18家成员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
◆协调市级社区矫正工作各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协调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中机构、队伍、经费等各项保障;
◆研究制定本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具体政策、办法和措施等,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定期听取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社区矫正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晋城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是加强市委、市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要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于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